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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跨越赶超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2014-11-5 8:39:2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法治是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是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当前,聊城正处于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理政的基本政策源远流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嘹亮进军号,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法治建设,是聊城跨越赶超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聊城的跨越赶超,是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项工作的跨越赶超,法治建设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在全市跨越赶超三年攻坚战中,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谋划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和举措,统筹推进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法治建设,是聊城跨越赶超不可替代的重要保障。当前,我们面临的经济发展压力大、改善民生任务重、维护稳定挑战多。能不能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实现跨越赶超的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更要以于法有据为基本前提,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总之,要将法治建设贯彻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多赢局面,才能确保聊城在跨越赶超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全市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精神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把加强法治聊城建设与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法治力量为跨越赶超保驾护航。

(聊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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