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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庆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发布:2014-10-1 10:46:0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国庆期间(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我省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冯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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