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城区逾期未拆燃煤设施将依法强拆

发布:2014-9-24 11:11: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随着天气转冷,空气质量备受市民关注,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自9月25日起,将组织人员对继续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拆除。

  9月22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限期停用市城区燃煤设施的公告》,公告称,凡在市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光岳路以西、京九铁路以东、湖南路以北、济聊馆高速路以南区域)内,所有仍在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从即日起,要立即停止使用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

  自9月25日起,对仍继续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将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给予曝光,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取消其拆除奖励和补贴。

  据悉,为改善城区大气质量,市环保局相继下发《关于限期淘汰三产锅炉单位自备取暖锅炉的通知》和《关于限期取缔市城区燃煤设施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取缔市城区燃煤设施专项行动,58台燃煤设施被拆除。专项整治过程中,多数单位和个人主动拆除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但也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至今仍在违法使用燃煤设施。对于违法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或个人,自9月25日起,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于顽固抵制的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记者 张娜 通讯员 展洪亮)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