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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游消费怎么维权?

发布:2014-7-15 10:15:3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鲁网7月11日聊城讯(本网记者 通讯员 高月芝)暑假到来之际,各旅行社纷纷推出名目繁多的旅游项目,绞尽脑汁推出针对学生消费的各种服务活动和促销计划。但每次暑期旅游高峰过后,紧接着就会出现投诉高峰。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度过一个愉快的暑期生活,阳谷县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暑期旅游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查看资格。要看旅行社是否有工商部门的工商执照、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查看是否批准开展经营的旅行线路、服务项目等,看是否超范围、超项目经营。

  二、签订合同。消费者与主办方鉴定的合同条款要细看时间、地点、天数、详细行程、有无保险、自费项目是否标明等。面对种种诱人的“低价陷阱”,消费者不应单纯以价格决定选择目标,认真考虑活动是否物有所值。并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内容仔细研究、核对准确后再签字。

  三、购买保险。不管是参加哪一个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都应该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还要注意安全预防和自我保护,例如下榻宾馆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交服务台保管时要注意列好保管物清单。

  四、依法维权。要妥善保管消费凭据。一旦出现旅游消费的合法权益有受损失的情况,可作为投诉索赔的依据,要立即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当地的工商、消协或旅游管理部门申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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