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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购买“回迁房” 五万元或打水漂

发布:2014-7-11 13:54:2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每平方米4000元,还是“学区房”,这在聊城城区可是难得的。市民孙先生就是看中了这个“回迁房”便宜,结果交了5万元购房定金后,对方却找各种借口不见面。怀疑自己落入骗局,孙先生近日到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报了案。提及这次购房经历,54岁的孙先生一脸懊恼,直后悔“当时只考虑房子价格便宜了”。

  孙先生说,他在城区一小区当保安,平日省吃俭用攒下一笔钱。看着儿子快到结婚年龄了,他一直计划着给儿子在城区买一套婚房。但是,较高的房价,让他一直犹豫不决,买房的事便一拖再拖,一个原因:买不起。

  合适的房子在哪里?近日,孙先生一有空便到处打探,新建楼盘大都转遍了,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特价房”。

  后来,孙先生的亲戚了解到有人出售回迁房,并将消息告诉了他。“这样的机会,不能错过。”得到这个消息后,孙先生立即让亲戚联系了卖家。很快,孙先生便与卖家约好地点见了面。

  见面后,卖家自称陈某,说他是柳园办事处陈庄村的拆迁户,现在自己有一套位于聊城二中附近的回迁房对外出售,价格为4000元/㎡,面积为96㎡。

  这里属于“学区房”,价格又合适,孙先生动了心。

  对方称,房子现在还在施工中,一年后才能交付使用。孙先生提出实地看看房子,陈某立马就答应了。随后,陈某带着孙先生和其亲戚两人来到位于聊城二中附近的一处在建工地。

  陈某指着其中一套楼房说,那套房子就是自己的回迁房。看完房子后,孙先生对房子的位置和户型佷满意。随后,双方开始探讨房屋确权的事宜。陈某承诺房产证下来后肯定写到孙先生名下,房产证未办理下来这段时间,可以让村委会开证明,保证孙先生的权益。

  在全面考察完房子后,孙先生便与对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5万元房屋定金。

  签了购房协议,孙先生感觉心头的一颗石头落地,终于松了口气。接下来,孙先生就等着陈某的电话,希望尽快拿到钥匙。然而,眼看房屋交付日期就要到了,陈某却一拖再拖,不见孙先生。

  孙先生多次打电话催问,但陈某每次都找借口不见面。直到听说房子已经交工,住户大都拿到了房屋钥匙,孙先生再也沉不住气了,便跑去找陈某,可又被陈某找借口搪塞。

  目前,孙先生已经报警,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称,孙先生这样的遭遇,如果陈某用虚假的事实骗取孙先生的房屋定金,其行为就涉嫌合同诈骗。同时,民警提醒,购买回迁房,一定要谨慎,查明房主的身份非常关键。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冯振宇 刘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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