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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进一步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 外来务工者可申请

发布:2014-6-30 10:44: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外省市来聊务工者可以申请公租房啦

  聊城进一步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

  6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卫育北路的怡香园小区10号楼前,这个小区10号楼、11号楼350套公租房即将迎来他们的主人,这也是我市首批竣工的公租房。10号楼外,安装工人为入住做着最后的冲刺。附近单元楼的住户三三两两地在空地上乘凉。“这两栋小高层是公租房,里面一切都是现成的,地板砖铺好了、厨房操作台也弄好了,只要买张床就能住进去了。”一个看孩子的中年妇女羡慕地说。

  首批竣工的公租房共有646套,其中怡香园小区就占了350套,另外,南湖新城256套,奥森花园40套。7月1日,首批公租房房主即将选房入住。

  ◎保障 给了他们一个家

  那名看孩子的中年妇女姓刘,今年38岁,她就住在8号楼的一栋经济适用房里。就在去年,她和丈夫周先生有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房子虽然不大,只有60多平方米,但刘女士很满足,“一家三口住,挺宽敞的!要是按照市场上的房价,我们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买得起房。”2011年,刘女士和丈夫申请了经适房,一年后,申请获得批准,2013年,刘女士一家三口住进了梦寐以求的房子。“先后一共花了15万,虽然大多数都是和亲戚们借的,但我们终究是有了自己的房子。”如今,刘女士的丈夫在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她在家照顾三岁半的儿子。

  周先生是古城区的老居民,如今,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在怡香园一栋50平方米的廉租房里住了两年。“我兄弟姐妹一共8人,有4个弟弟,都住在古城区,房子都不大。2000年古城拆迁时,兄弟5人只要了一套回迁房,外加一些补偿款。”周先生和妻子都是下岗职工,房屋拆迁后,他们就寄居在亲戚家里。2012年,周先生一家搬入怡香园小区的廉租房里,每个季度350元的房租,周先生和妻子靠打工赚些钱维持生计。

  这个小区的梁老太太和儿子一家是怡香园小区的最早居民。一家4口人,2011年搬进5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里。老太太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前几年因为车祸致残,失去劳动能力,每个月只能得到些低保金;儿媳在一家公司上班,收入微薄;14岁的孙子在上中学,一家人的生活十分拮据。

  根据相关政策,梁老太太一家每月的租金不到100元,加上水电垃圾清理等费用,固定开销就要200元左右,对别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他们一家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

  梁老太太指着其他几位老太太说,同住一栋楼的这几位老太太,每家都有残疾人,生活十分不容易,好在现在有廉租房住着。

  在怡香园小区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障房项目共分3期建设,其中一期共两栋6层住宅楼,自2009年开始建设,现已交付使用;二期共3栋6层廉租房,建于2010年,已交付使用;三期共4栋,其中8号楼、9号楼为6层经适房,共108套,已交付使用。10号楼、11号楼为小高层,各17层,共建408套,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也即将交付使用。

  按照规划,怡香园小区三期项目建设将为1775户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变化 外来务工者可申请公租房

  另外一个好消息在6月底传来,在我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调整后,保障住房部分申请条件也做了调整。调整后,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更多有住房困难的家庭将享受住房保障。

  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使政府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经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对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申请条件做出调整。申请条件有哪些变化,记者为您细细梳理。

  变化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标准调整

  结合市城区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今年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标准有了调整。

  1.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

  在此之前,我市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2000元,申请公共租赁房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7000元,此次调整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我市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未来将惠及更多家庭。

  变化2:聊城其他县市户口居民申请公租房,可不办《居住证》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调整

  (一)离异家庭申请的,离异前有房产的,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视为有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拆迁过住房,获取拆迁货币补偿的,三年内视为有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调整

  (一)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担保人制度的调整

  将“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担保;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个人作为担保人”调整为“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担保,工作单位不予担保的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个人为其担保”。

  (二)对外来务工申请家庭办理《居住证》相关规定的调整

  将“申请人为本市城区户口以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调整为“申请人为本市户口以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

  对于这一项调整,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本市城区户口以外的户口”调整为“本市户口以外的户口”,这就意味着,除城区户口外聊城其他县市户口居民申请公租房时,可以不用办理《居住证》;聊城户口以外的其他省市居民,符合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也是,外省市来聊务工者首次具备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三)对申请家庭养老保险缴交方式的调整

  将“由市城区用工单位统一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两年”调整为“在市城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两年”。

  通过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让住房保障政策惠及到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

  ◎进度 南湖新城还有百余保障房待分配

  2014年,省下达我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5313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1389套、经济适用住房62套、限价商品住房2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9688户;连同结转项目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95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48户。截至6月底,已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4932套,开工率达到84.6%;连同结转项目基本建成11319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达到119.1%;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6户,任务完成率达到38.7%。

  目前,市城区已交工的项目有南湖新城小区256套(已分配99套,157套待分配),怡香园小区408套。集中面向低收入群体,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人员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供应。

  在申请受理方面,市住建委和市城区各办事处均设立了受理窗口,市住建委12楼大厅设立了公告牌,住建委门户网站对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服务电话进行了全面公开,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工作各项政策和最新动态。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申请保障家庭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户口所在办事处,经过逐级审核和公示,最后递交到市住建委核查住房情况,核查后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另外,我市建立了部门联审联查制度。无论是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还是外来务工家庭和新就业家庭,他们的收入、财产、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毕业年限、户口等必须由民政、建设、公安、人事劳动等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进入登记环节。

  ◎机制 配售配租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在公开配售中,严格房源公告、入围排序、公开抓号、轮候选房等程序,并邀请监察局、公证处等单位全程实施监督。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不同类型及具体项目制定每一次配租配售的具体实施方案。配租的廉租房、公租房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方可进入配租程序,配售的经适房和限价房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入配售程序。参与配租配售的对象必须是按照申报审核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并按照申报类型分别申请。

  市住建委根据房源和年度报名情况在纪检、监察和公证部门以及住户代表等各方面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统一组织随机摇号或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码。申请家庭通过摇号或抽签取得选房资格后,按选房顺序依次参加选房。配租配售家庭选定房号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配租配售手续和签订配租配售合同。每次配租配售的方案、对象、房源、价格、程序和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按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另外,我市建立了完善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一是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和年度复核制度。与保障对象签订了年度复核协议,保障家庭定期到住房保障主管科室汇报近期住房、收入和人口状况,使保障家庭年度复核工作由被动到主动;在加强廉租房实物退出管理上,主要强化租赁合同管理,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以民事要约方式清退,拒不退出的将按照司法程序予以收回。对入住租赁型住房的住户,实行担保人制度和协议复核制度。此外,我市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举报。

  (记者 赵迪 李夏青 通讯员 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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