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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街头代开发票广告泛滥 称可开出大面额真发票

发布:2014-6-12 17:37:5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最近几天,经常开车走东昌路的市民可能会发现:在不少红绿灯路口,会有一些人向停车等候红绿灯的汽车上发放“代开各种正规发票”的名片。有的时候,车还没停下来,突然从旁边就窜出一个人来,往你车上插一张卡片,如果你开着窗户,则会直接递到你的手里。

  随后,记者通过有关部门了解到,代开发票属违法行为,卡片上的内容信不得,市民要注意警惕上当受骗。

  市民反映 城区路口代开发票名片乱飞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开车走东昌路上下班的市民刘先生发现一个奇怪现象,每当他走到一个路口,停车等候红绿灯的时候,就会看到从旁边突然出现一名男子,拿着一沓名片不停地向车主发放,如果市民的爱车车窗是关闭的,则会直接插到车窗上。

  据刘先生介绍,在城区路口出现的散发这种小广告的地方很多,如东昌路与花园路路口、东昌路与健康路路口等,只要汽车停下来等候红绿灯,一些男女就会冲过来,以最快的速度给等候的车辆车窗上插上一张“名片广告”。

  刘先生说,对方发送的这种广告多数为“代开发票”的广告,“票贩子竟然公开在街头推销这些非法业务,却没有人进行制止。”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想知道,对方开具的发票是否是真的,如果这些发票是真的,那这些票贩子手中的发票竟是哪里来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记者了解到,除了街头流动散发名片的人群外,在一些大型停车场,这种情况也很常见。经常到城区一家大型商场购物的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每次把车停到停车场后,爱车四门玻璃和前挡风玻璃上都插满了小广告。其中还经历了一次“吞卡”经历,一张名片被塞在右边车门玻璃缝里,当时没有留意,后来在下降玻璃时,下降的玻璃带着名片一起挤进门板里。影响了玻璃的正常升降,最后无奈只能到汽车维修店进行处理。

  业务人员 什么发票都能开,要收取10%的手续费

  随后,记者分别来到刘先生反映的几个路口了解情况,发现票贩发放违法“代开发票”卡片的情况十分严重。

  记者接到的其中一张名片上是这样写的:长期为您代开各类正规发票,我们的服务加上我们的信誉带给您十分的满意。开票范围: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劳务费、餐饮费、普通增值等各种正规发票。并注明“发票真假均可查询,绝对真票。”

  不过在这张名片上并没有标注公司的具体位置。

  随后,记者根据名片上的信息,与一位名为李长江的经理取得了联系。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男子接听了电话。在电话中,该男子询问记者需要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并表示他们的发票都是机打的正规发票,经得起税务部门检查,可以先验证,是真的,再付款。

  当记者询问十万元面额的办公用品发票是否能开时,该男子表示没有任何问题,但需要收取10%的手续费。

  当记者表示,客户名称、开票单位都不是按聊城本地的开时,这名男子表示,无论是哪里都可以,并让记者把客户名称、开票单位、需要发票内容、金额、日期等,发短信告诉他。同时,这名男子告诉记者,开好后,他们会和记者联系,到时候会告诉记者到哪里去取。另外,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可以先验证属于真发票后再支付手术费。

  部门 私自代开发票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一旦发现,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随后,记者拨打了12366省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只有税务机关才能开发票,并按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上缴税收。个人和企业自私代开发票都是违法行为。不过,他们只是针对企业或者个人工商户等具备开具发票的单位进行管理,针对街头出现的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的行为,他们无法给予制止。

  针对城区路口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是违法的,一经发现除了要没收小广告外,还要对当事人依法处理,但由于其行踪具有不固定性,管理起来有一定难度。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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