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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过去三年 夏季溺水年平均超过30起

发布:2014-5-23 10:32:4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随着夏季到来,又到了溺水事故高发期。每年夏天,我市都会发生多起溺水事件。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溺水事件本可避免发生,却因为溺水者防范意识较弱,一时大意而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个部门了解防溺水安全问题,并对我市较危险水域进行梳理,以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水域,珍惜宝贵生命。

  溺水事件夏季多发

  2013年发生近60起

  记者从聊城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获悉,2011年6月至8月,聊城共发生20多起溺水事故,其中在东昌湖违规游泳溺水身亡的至少有3人,溺亡者大都是未成年人。2012年夏季,全市发生的溺水事故同样多达20多起,其中至少有10人因野泳身亡。2013年6月到9月更甚,共发生溺水事故近60起,溺亡者也比往年多出不少。

  以下是近三年部分溺水事件情况:

  2011年7月12日下午,在市区双力路和向阳路路口附近的运河,一男子下水游泳溺水,抢救无效身亡。

  2011年8月24日下午,在东升桥附近东昌湖禁游区,一名野泳的小伙溺亡。

  2012年5月5日,聊城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件,高唐和茌平各有三名学生下河游泳发生意外,其中五名学生溺水身亡。

  2012年7月15日,冠县斜店乡,一名9岁男孩在鱼塘中溺亡。

  2012年8月8日下午,一名18岁的准高三生在东昌湖东升桥北侧的水域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2013年5月22日,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一男孩趁家长不注意,到村子附近的一个大水坑里洗澡,不幸溺水身亡,年仅11岁。

  2013年6月1日下午,茌平县一名15岁男孩在金牛湖景区浅水区游泳时溺水。

  2013年7月8日下午,阳谷县高庙王乡徐山斗村,一名7岁男孩在村边灌溉用的小沟渠中溺亡。

  2013年8月11日中午,在徒骇河与光岳路相交处的河段,一名男子游泳时溺亡。

  2013年8月14日下午,在聊城大学东校区建工学院实验楼前的人工河,一名17岁的男高中学生徒手捞河里的红金鱼,由于雨后河岸湿滑,不幸失足落水溺亡。

  东昌湖几乎每年

  都有人溺水身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历年来我市溺水事件分布范围较广,从城区、各县风景区的各类水域,再到农村的沟渠、水坑,都是事件多发区。在事故原因中,除了少数为不慎滑入水中,多因天气炎热到湖边或河边戏水所致。而在诸多溺水事件中,未成年儿童在缺少家长看护下洗澡酿成的悲剧,又占据了大多数。由此可以看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成为溺水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以东昌湖为例,其平均水深3米,最深处7米多,湖底坑洼不平,水草很多。游泳者不熟悉湖底情况,下水后非常容易遭遇危险。据东昌湖风景区综合治理大队郝队长介绍,东昌湖几乎每年都有人溺水身亡,而究其原因,和溺水者本身疏忽大意有直接关系。

  “东昌湖深浅不一,浅的地方水比较热,深的地方就比较凉,这样的温度变化很容易导致游泳者抽筋,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算水性再好也得往下沉。”郝队长告诉记者,有的游泳者自恃水性好、泳技佳,总是挑战一般人不敢去的深水区域,结果发生意外。

  郝队长还告诉记者,为了防止更多悲剧发生,入夏以来,治理大队已经开始进行防溺水的宣传工作。“很多市民到了晚上就到湖里游泳,虽然我们也想管理,但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很难杜绝这种现象发生。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白天,在不少水域都派人盯点,只要发现游泳者就加以劝阻。”此外,为了让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治理大队还沿湖设立了近60块警示牌,基本将整个水域全部覆盖,提醒市民不要下水,注意安全。

  不过,郝队长表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溺水悲剧的发生,还是要靠广大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擅自下水游泳。聊城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也提醒市民,马上就要放暑假,家长要注意尽量避免让孩子独自接近河边或湖边等危险区域,如果想要游泳,可以带着孩子去游泳馆等较为安全的场所。

  ■新闻回顾

  注意安全预防溺水

  牢记这些危险水域

  为防范青少年暑期溺水,2011年8月,全省选定了200处危险水域,其中涉及聊城的有15处。

  分别是:1.四河头段张泓桥左岸;2.四河头段闸左岸;3.四河头段王光宇姜堤右岸;4.徒骇河风景区陈口桥右岸;5.徒骇河风景区利民桥右岸;6.徒骇河风景区王宅路口左岸;7.徒骇河风景区光岳桥左岸;8.徒骇河风景区青年渠左岸;9.东阿县洛神湖二十一孔桥附近;10.东阿县洛神湖湖心岛附近;11.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南;12.东昌湖镜明湖东升桥北;13.东昌府区金凤广场和金凤广场东;14.东昌湖荷香岛;15.莘县城关镇蔡庄大桥附近。

  另外,据市河道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徒骇河、马颊河是我市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主要功能是行洪、排涝和蓄水,并非供人们游泳、戏水,如果进入主汛期,一旦上游来水,在河道内游泳、捕鱼等行为将会很危险,极易发生溺水事件。学生及群众应远离危险水域,禁止下河戏水、捕鱼等行为。

  (记者 张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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