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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城小区业主开大会 相关部门现场解决问题

发布:2014-4-22 13:56:3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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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家里的房子漏水该咋办?”“物业公司该提供哪些服务?”“作为业主该履行哪些责任与义务?”“小区公共设备如何管理?”……4月19日,南湖新城格外热闹,小区内不少业主围在一起,讨论小区内“大家”“小家”的管理问题。

  4月19日上午,市住建委物管科、社区代表、12319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媒体记者、金安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在位于柳园南路附近的南湖新城小区讨论“小区家事儿”,这场大型公益活动,是由聊城市住建委物管科组织的,旨在提高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化解社区矛盾纠纷。

  “新交工的房子,房顶出现了漏水情况,我们找了好几次,问题迟迟没得到解决。”活动现场,南湖新城的业主纷纷来向物业及主管部门领导反映问题,希望能够迅速解决。对于业主反映的各类问题,12319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逐一做了记录,市住建委物管科科长刘树海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对于一些能现场采纳和解决的问题,他们现场解决;如果现场不能办理,记录下来,各方商讨研究后加以解决,并对反映问题的业主进行回访。

  长期以来,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犹如婆媳关系,天天在一起生活,少不了吵吵闹闹,然而,生活中谁又离不开谁。活动现场,有业主提出了自家中遭遇到的问题,如卫生间渗水、厨房防水问题等,同时也有一位业主特意赶到活动现场,说她要表扬一下自己楼里的保洁员。

  这位女士告诉大伙儿,自己是14号楼业主,平日里自己楼里的保洁员特别勤快,经常是一大早就把楼道里的卫生打扫干净,从最高层一层层地打扫一遍。这位业主告诉聊城晚报记者:“物业做得不对的地方,我们该说的说,该批评的就得批评。但是对于物业做得好的地方,作为业主的该表扬的也得表扬。”

  市住建委物管科负责人指出,住建委负责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区业主聚在一起聊一聊小区里的事儿,一方面切实解决业主生活中的一些难题;另一方面也是为搭建业主、物业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对彼此多一份理解与包容。在这个过程中也促使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活动中,湖北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和业委会代表也来到现场,业委会代表孙宝兰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她们是来取经的,也希望能在自己小区内召开一次这样的活动,让大伙儿都提提意见建议,把小区管理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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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小区房屋

  有问题该怎么办

  南湖新城是我市首个限价房项目,2013年7月份以来,业主陆续入住。据金安物业南湖新城项目部负责人介绍,目前,南湖新城已经有一千余户业主入住。业主入住以来,房屋的质量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新建小区出现了漏水等问题该怎么办?谁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本报记者做了采访。

  南湖新城小区16号楼2181户的业主反映,自己家是顶层,阳台顶上有七个洞,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交房的时候就有。现在只要一下雨,就往房间里渗水。随后,记者来到该业主家中,记者看到阳台一角有个管道,房顶仍留有浸湿的痕迹。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聊城晚报记者,接到业主反映之后,物业把问题上报到了工程上,因为房子是去年年底才交工,目前房屋还在保修期范围内,作为物业也会联系工程尽快解决问题,并再对业主做回访。

  与此同时,8号楼的业主张先生也反映,自己家里卫生间洗手台出现漏水情况,马桶底座出现渗水的情况,估计是厨房卫生间防水出现了问题。那么,对于新建小区房屋出现漏水等问题了该如何解决?

  据了解,《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立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制度等一系列物业维修养老保障制度,并下发了配套实施办法,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上确保了房屋保修期内、外相关维修责任的无缝衔接和房屋各个维修责任阶段的资金的来源。

  如果您一旦遭遇房屋维修问题,最主要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定房屋维修责任,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房屋保修期范围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记者 张娜 通讯员 赵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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