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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一年多 驾照审验是热点

发布:2014-4-3 10:41:4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在市车管所指挥中心,热线服务人员介绍,“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一年多,许多规定与以往不同,常有市民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其中驾照审验是热点问题。

  60岁以上每年都要提交体检证明

  工作人员介绍,最近有几位60岁以上的驾驶员打电话,询问自己的驾照为什么被注销。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如果一位年满60岁的市民,2013年4月1日应当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直至2014年4月1日都未提交,他的驾照就会自动被注销。不过,这种情况下,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只要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但如果超过两年,就只能重新报名学车了。

  大车驾驶人两年一审变一年一审

  以往,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现在,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12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审验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身体条件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记者 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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