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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短信骗走2万元 小心“警方安全账户”骗局

发布:2014-1-15 16:05:3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XX银行通知:我行将于今天16点30分,从您账户上收取2014年年费1260元整,如有疑问请与我行联系0635—837XXXX。”1月5日上午9时许,家住朱老庄镇的刘先生突然接到一条以130开头的手机号发来的短信,想到自己确实有一张XX银行的信用卡,但是让他疑惑的是,以往年费只有十几元,今年怎么突然这么多?带着这些疑问,刘先生拨通了短信上预留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对方听到刘先生的疑问,表示他的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是信用卡被套用了,建议他赶紧报警,并在电话中给刘先生提供了两个报警号码,刘先生随后拨通了其中一个报警号码。

  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刘先生提供个人信息查询一下。经过查询,对方表示刘先生的资料已经被窃取,他所办的信用卡被犯罪分子用来透支购买毒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你虽然没有参与,但是也属于同犯,需要负刑事责任”。

  听到对方这么说,刘先生着急了,自己的资料被盗窃,信用卡被套用,本属于受害者,怎么还要负刑事责任?随后,对方在电话中表示,如果刘先生确实是被冤枉的,只要刘先生配合破案,对于他可以不处罚。现在最要紧的是保证刘先生手上其他银行卡的安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名下所有银行卡进行安全升级。

  随后,对方要求刘先生将全部银行存款转到警方指定的安全账户内接受“调查”。根据对方的要求,刘先生先后将2万元钱转到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直到当天下午三点,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民警提醒,公安等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通常不会通过电话了解群众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果涉及办案,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当面进行询问,警方更不会通过电话方式做笔录,也不会在未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情况下,要求市民提供银行卡账号等隐私资料。只有涉及经济刑事案件,警方才会冻结个人账户。而且在冻结个人银行账户时,民警会向银行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绝不会因为你的身份证丢失,就去冻结个人账户。市民接到类似电话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如果有经济利益损失,应及时打电话报警。“同时警方没有安全账户,遇到类似的情况基本就可以断定是诈骗。”民警表示。

  (记者 马玮 通讯员 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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