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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7家物业服务企业被注销资质

发布:2013-12-23 9:26:0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0日,记者从市住建委物管科了解到,聊城市东昌府区金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物业服务企业将被注销物业服务资质,同时,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将被撤销物业服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据悉,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第125号令发布,2007年建设部第164号令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聊城市东昌府区金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限过期后,未按规定申报资质延续,决定予以注销,其资质证书正、副本会在12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17家物业服务企业包括:聊城市东昌府区金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阿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清市安保物业有限公司、临清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宜家家具有限公司、聊城五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宏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东昌府区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大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建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昌润热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聊城江北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清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谷县御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唐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时,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其分支机构备案的有效期限已过,并未按规定申报延续备案,现决定撤销其分支机构备案。

  据了解,主管部门给上述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机会,如不服决定,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聊城晚报提醒广大业主,注意上述所列物业机构给您提供的相关服务。

  (记者 张娜 通讯员 赵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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