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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小区物业张贴小偷监控图像 律师表示涉嫌侵权

发布:2013-9-27 20:38:56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聊城城区中通·领郡城小区的每个单元楼前,都贴出了一张偷电动车嫌疑人的照片。该照片是小区物业贴出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做一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抓小偷”;再就是警示居民提高警惕,防止财物被盗。

  记者在小区3号楼一单元门口看到,单元楼门上贴着一张温馨提示和一张照片,照片是小区监控录像的截取画面。小区物业贴出的温馨提示尤为显眼:“近日发生多起电瓶车被盗事件,请大家把电瓶车、摩托车放入地下室并锁好,没有地下室的业主要把车辆放在监控能够拍摄到的区域内。同时请业主注意身边的陌生人和可疑人员,并及时与物业人员或者保安联系,日前偷盗电瓶车的可疑人员已经查出,目前正在侦破当中,附上小偷的照片,希望业主加强防范。”

  对此,5号楼一位业主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小区内经常发生电动车被盗的事情,虽然着安装了监控设备,但并没有起多大作用,“这种偷盗行为太令人气愤了,很赞成物业的做法,把小偷的照片贴出来,让大家都提高警惕,同时,贴出来照片对小偷也是一种警告,他看到后就再也不敢来这个小区偷东西了”。

  小区一位保安告诉记者,十多天前,一位业主发现自己放在地下停车位附近的电动车不见了,经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电动车被一男子骑走。经过向业主核实,都不认识骑走电动车的人。单元门口安装有摄像头,盗车男子的相貌看得很清楚,电动车主发现后立即报了警。

  就物业张贴小偷照片的做法是否妥当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普新事务所律师温韬。温韬认为该行为可以理解,但涉嫌侵权。市民有举报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权利,但随意张贴个人的照片,并指称其为小偷,是不妥的行为。温韬说,居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偷盗线索,在公安机关确认的前提下再作决定。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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