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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工商局:KTV禁止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发布:2013-9-9 10:11:46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去电影院没禁止带爆米花,为什么KTV禁止带酒水饮料?”近日,市民陶女士带了大桶的橙汁去唱歌,却被KTV工作人员要求饮料寄存,对此她颇为疑惑。记者调查发现,城区KTV多禁止自带酒水,几乎成为潜规则。记者咨询律师及工商局了解到,这属于“霸王条款”,市民遇到后可向消协举报。

  陶女士说,前几天她和几位朋友网上团购了柳园路一家KTV的唱歌项目。几个人先在附近的超市购买了一些饮料、零食等拎在手上,但却被KTV工作人员拦下,要求必须把饮料、零食等寄存在柜台。“他们说如果有需要可以在KTV内部超市购买,但大家都知道,那里的东西比外面要贵好几倍,这就是变相强制消费。”说起当天零食饮料“被寄存”的遭遇,陶女士气愤又无奈。

  高高兴兴去KTV唱歌,却因自带的饮料零食被强制寄存而窝火。跟陶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还有不少。“有一次我把饮料带进包厢了,放在桌子上,KTV服务生却从监控里看到了,然后到我们包厢把饮料拿走,说给我们暂时保存,走的时候可以自己带走。”

  “去KTV唱歌时带了点酒水饮料,没想到被商家强制寄存在柜台,这不摆明了是强制让别人买他们的饮料吗?”市民陈女士反映,她前几天在兴华路上的一家KTV唱歌时也遭遇这样的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普通的酒水、零食等进了KTV的小超市后立即“身价倍增”,以超市2元钱一瓶的某品牌啤酒为例,在KTV要卖到近10元,一包十几块钱的牛肉干在KTV则涨到30多元。

  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对此,聊城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KTV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属“霸王条款”,KTV禁止自带酒水零食等,不仅影响了消费者娱乐时的需求,也属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相关商品。目前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KIV、酒店禁止自带酒水。这是一种不合法的隐形“霸王条款”。

  12315消协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很多KTV都禁止带酒水、食物进入包厢,已经成了KTV行业的潜规则,以致于久而久之,部分市民甚至认为去KTV不自带酒水、食物是正常现场。“其实,KTV禁止带食物、酒水进包厢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如遇到商家以类似的“霸王条款”侵害权益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他们会根据申诉地址把投诉信息回馈给KTV所属工商所,由分管的工商所进行核实、处理。

  (记者 凌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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