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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朋友借钱老不还 可以申请支付令

发布:2013-4-22 14:32:23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4月20日上午“聊城晚报记者进社区”活动现场,市民刘女士来到律师咨询台前,咨询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应该怎么办。

    刘女士说,她的朋友从事字画生意,两年前因为生意需要跟她借了5万元钱,写了一张欠条并表示很快就会把钱还给她。但再见面时,朋友却不再提还钱的事儿。

    刘女士后来需要用钱,就拿着欠条找到朋友,朋友却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还钱,并表示可以送给她一幅字画抵债。“我家没有人懂字画,我5万块钱买张字画这不是浪费吗?”刘女士说,此后她找过朋友几次,朋友承认借了她的钱,却只还给了她5000元,借钱时没有担保人,现在她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

    “如果债务人对所欠债务没有异议,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山东鲁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旭解释说,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辖区内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债务人有异议,则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期限是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日算起两年,如果欠条上写有还款日,需要注意一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如果已过诉讼时效,而对方又承认这个欠条,可以让对方重新写一张。”胡振旭说。

(记者 马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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