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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月亮湾业主质疑多收取暖费

发布:2012-11-22 8:37:53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齐鲁晚报聊城11月20日讯(记者 张召旭 杨淑君) 20日,月亮湾小区业主王先生拨打本报8451234“问暖热线”反映,他们小区是地热井供热,小区按照建筑面积20元/㎡收取暖费,可物价局规定地热井采暖是按照使用面积20元/㎡收取。 

   王先生说,他今年刚入住月亮湾小区,本以为可以使用热电厂集中供热,但小区却用地热井供暖。“用什么方式供暖倒没什么,关键是物业公司乱收费。”王先生说,按照物价局规定,地热井供暖按照使用面积20元/㎡收取(折合成建筑局面积为15元),可物业公司却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这样一来每平方米就多收5元钱。 

    “就目前来看,小区供热效果还可以,但就是收费不合理。”王先生说,很多业主也找过物业公司,但物业也没有解释清楚。 

    19日,记者到小区物业办公区,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是机组供热。“是什么机组?是地热井供暖吗?”听到记者询问后,该工作人员一直强调“是机组供热”,然后说物业经理当天没在办公区。 

   20日上午,记者又到该小区办公区,一层多个房间开着门,记者被告知可以去询问一间人最多的办公室。同样是19日告诉记者是“机组供热”的先生回应,物业经理没在。他同样一直强调是“机组供热”,记者追问“机组供热是不是地热供暖”的时候,他说不清楚,需要问工程人员。当问起是否像居民说的那样是按每建筑面积20元时,他说是按市里规定的标准收的。“市里的标准是每使用面积20元,而居民反映的是按每建筑面积20元。”听到记者这样说,这位工作人员说,他向领导汇报汇报吧。

    聊城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市物价局曾出台《关于对城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临时价格的批复》,批复中明确表示采用地热井供热的小区按照使用面积20元/㎡收取暖费。但该文件在2011年10月31日失效了。该文件失效后,不少地热井供热小区出现了私自涨价现象,为此2011年11月11日,物价局又出台了《关于城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价格的函》,该函件中明确表明,完全地热井采暖,居民按照使用面积20元/㎡收取,经营、办公用热按照使用面积23元/㎡收取。“地热井供热单位不得私自上调取暖费,若出现私自涨价居民可以拨打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电话进行投诉。 

    供暖季开始快一周家里还没热

    本报聊城11月20日讯(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 “供暖开始快一周了,我们这里咋还没供上暖?”20日,聊城工行振兴路支行家属院居民拨打本报热线称。 

    20日,聊城工行振兴路支行家属院居民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说,交了取暖费好多天了,眼看着供暖季已经开始快一周了,小区里的暖气还没开始供,居民们都着急了。 

    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共两栋楼,住的大都是工行的退休职工,年龄比较大,不少老人身体也不好。“小区没物业,暖气费是振兴路支行代收的。”宋先生说。 

    20日,记者到小区后发现,一些居民正在讨论着供暖的问题。“家里冷冰冰的,晚上盖两床被子还冷。”居民张女士说,上周末她的儿女刚过来,看到家里冷冰冰的,正商量着把她接过去。 

    对此,聊城工行振兴路支行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共24户,交取暖费的只有八九户,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都是工行代收取暖费。“每到供暖季,总有居民不交取暖费,达不到供热公司取暖率,供热公司不收。”这位负责人说,交不上取暖费就无法供暖。他说,如果交取暖费的户数一直达不到供热公司要求,就只能将这些已经交上的取暖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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