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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聊城政府职能转变历程:改革从未停步

发布:2015-10-12 10:24:30  来源:聊城新闻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10月初,聊城市政府审改办编发了聊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大事记(2014-2015),回顾了两年来我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历程,总结了取得的成果及积累的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方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持续围绕简政放权做了大量的工作。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提出了“作风引领、团结实干、争先进位、科学发展”的总要求,为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了方向,并多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出指示。

  2015年2月2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景颜指出,要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干预,把工作着力点转到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上来,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2015年9月7日,在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宋军继要求,要提高执行力,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加强宣传,创造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和良好氛围;要加强督查,结合星期六企业工作日制度对落实成效强化督查;要完善修订方案,真正为企业松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015年3月11日,在全市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耿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削减权力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为重点,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办事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减少运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积极探索并联办理。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紧锣密鼓,持续在推进。市政府审改办紧紧围绕构建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统筹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六大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部门和层级的重大问题;取消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加大力度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的制度措施,为企业松绑,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两年的时间,聊城市通过科学规划、创新做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着政府职能的转变。

(记者 王博 通讯员 武长政)

  【大事记】

  2014年,调查、梳理审批事项,明确市、县两级工作思路,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在省内率先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

  1月6日,市编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具体负责我市审改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掌握政策要求;三是积极与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搞好衔接配合。

  3月6日 省编办主任刘星泰就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到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刘星泰充分肯定了我市各项工作,指出聊城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做法非常好,值得在全省进行学习、推广。

  3月17日 市编办印发《关于报送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通知》(聊编办[2014]12号),正式启动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摸底调查和全面梳理工作。

  6月15日,经初步统计,纳入清理范围的市级52个部门(单位)共清理出正在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5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9项、非行政许可120项。

  7月2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聊政发[2014]33号),取消19项,下放2项,全面清理市县以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8月15日 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聊政字[2014]106号),确定了市县统一标准、分类负责,同步推进的总要求,明确了清理范围和内容,要求全面理清权力事项,严格审核确认权力事项,依法公开权力清单。

  26日 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召开,常务副市长耿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意义,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9月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聊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办。

  11月17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聊政字[2014]127号),取消24项、下放7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4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12月8日 第32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聊城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办法》,要求12月底前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坚决维护行政审批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公权公用、规范使用。

  12月11日 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自8月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了所取得的各项成效,以及工作期间展现出的新亮点。市编办副主任高佳就社会关心的问题,现场作了详细解答。

  12月24日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涉审中介服务监管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聊政字[2014]142号),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要求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开展在聊涉审中介机构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2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14]88号),确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1项(含子项共计41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和各有关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2015年,建立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制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力推六大重点领域改革;狠抓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确定8个重点、60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1月21日 聊城市政府审改办研究推出《聊城审改简报》,定期编发我市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工作,介绍上级改革精神和我市改革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位领导和省编办报送。

  2月1日 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权力清单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明确市审改办为《目录》的管理机构,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

  2月6日 第34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聊城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并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布。

  2月10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

  2月13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聊政字[2015]16号),取消37项、下放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13项,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2月13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确定市级行政权力3983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31项,行政处罚2625项,行政强制213项,行政征收32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裁决15项,行政确认107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监督310项,其他权力394项,市直有关部门共有权力事项4项。

  3月3日 市编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责任清单工作3月份启动,7月底前公布。通知明确责任清单包括五部分内容,即主要职责、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

  3月9日 省编办向各市编委印发了《关于市县权力清单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通报中说,聊城等5市率先在全省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10日,聊城新闻网头条刊发《聊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详细解读了权利清单的内容,全面阐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思路内涵。

  4月10日 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国地税联合办税现场推进会在茌平县召开。常务副市长耿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用“高、合、通、效、明、优、清”七个字高度概括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以国地税联合办税为契机,切实推动各级政府职能转变。

  4月29日 市编委印发了《关于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明确业务手册是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服务指南是为行为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提供的具体指引。

  4月29日 市编办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的通知》,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月19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转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国、地税部门联合办税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5月25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15]13号),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5月28日 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徐涛详细解读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采取“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统一发证”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式、一条龙”服务,通过优化联办流程,全面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

  5月29日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审改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鲁审改发[2015]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八个不得”规定认真自查,扎实做好职能转变各项工作,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6月1日 常务副市长耿涛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聊城市首个获得“三证合一”资格的注册企业颁发了营业执照,聊城市企业登记注册“三证合一”制度率先在全省正式实施。

  7月28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市直17个部门(单位)共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47项。

  7月28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部门主要职责368项,具体责任事项1472项,追责情形7740项,部门职责边界6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15项,公共服务事项159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编办网站、市直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31日 聊城新闻网头条刊发了《聊城市县两级全部完成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居全省前列》,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8月12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目录等事项的通知》(聊政字[2015]80号),削减行政审批事项33项,其中,取消14项,下放17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调整为其他权力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5项,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调整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保留行政审批34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5项。

  8月12日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审改办印发了《关于落实鲁政办字[2015]98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聊审改发[2015]2号),确定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指导县(市、区)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调整公布。

  8月17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聊政办字[2015]70号),要求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切实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9月2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聊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的通知》(聊政办字[2015]77号)。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题组和3个功能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耿涛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洪玉振、市政府秘书长马骏担任副组长。

  9月7日 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统筹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改革、教科文卫体六大重点领域改革,确定了8个重点、60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跨领域、部门和层级的重大问题。

  9月10日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重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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