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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冠县一起

发布:2015-10-10 11:18:39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齐鲁网10月9日讯 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近日,山东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青莲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广生,村委会原委员徐灯吉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2007至2014年,王广生与徐灯吉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小麦种植面积方式,共同骗取财政拨付的小麦补贴款,其中王广生分得1.01万元,徐灯吉分得1.78万元。山亭区纪委分别给予王广生、徐灯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垦利县房产交易中心原主任姜凤霞受贿问题。姜凤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9万元,在房产交易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6月,垦利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姜凤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农村经济管理站结算中心原会计孙学平贪污征迁补偿款问题。2012年,孙学平利用青荣城际铁路征地拆迁之机,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伪造地上附着物补偿单的手段,贪污国家土地征迁补偿款12万元。福山区纪委给予孙学平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高密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杜启云侵吞土地补偿款、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杜启云在兼任沙口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2.05万元,侵占和挪用村集体资金12.02万元。高密市纪委给予杜启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鱼台县经信局节能科原科长田素坤滥用职权问题。2011至2013年,田素坤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卢某某经营公司不符合申报关闭小企业资金补助条件下,授意卢某某伪造、篡改、替换材料予以上报,致使卢某某违规领取国家补助资金48万元。鱼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田素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五莲县农机局农机推广站原站长王俊武受贿问题。2009至2012年底,王俊武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农机推广和购机补贴手续中,多次索要、收受他人现金及电视机等财物共计19.51万元。五莲县县直机关工委给予王俊武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武城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新城派出所原所长刘洪文贪污问题。2008至2012年,刘洪文利用担任武城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所长之便,虚开发票套取公款3.5万元,并据为己有。武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洪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冠县国土资源局斜店乡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郭凤彭滥用职权、受贿问题。郭凤彭在任斜店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9户村民违法占地建设房屋行为不但不予制止,反而向村民索取现金4.97万元,并据为己有。冠县纪委给予郭凤彭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张庄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瑞民受贿问题。2009至2012年,张瑞民利用职务便利,以“火化费”、“保胎费”名义收取村民共计16.44万元。牡丹区纪委给予张瑞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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