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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优先保障基层一线用编进人

发布:2015-10-9 10:14:03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要求, 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就报送用编进人建议计划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据了解,报送的用编进人建议、备案计划,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公务员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直在编人员的流动调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在编人员的流动调配,由各县(市、区)研究确定。 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鲁办发〔2014〕4号)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和本单位2012年以来在编人员变化情况,以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和职位(岗位)空缺为前提,以提高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为重点,研究提出全年用编进人建议、备案计划。全年用编进人计划与安置军转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全国统一招录培养的基层政法干警等人员的总量,一般不超过本年度全市自然减员数额。

  严禁为超编满编机关事业单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机关不安排工勤人员用编进人计划;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面临改企转制的事业单位、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暂缓分类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

  优先保障基层一线和重点行业、领域用编进人。在空编范围内,优先保障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用编需求,利用3-5年时间将各乡镇行政空编数控制到3名以内;积极支持县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基层司法所等政法机关,市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业、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机关及所属执法监管机构使用空编补充人员;重点支持中小学使用编制补充人员,中小学有空编的,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做到有编即补,为解决“大班额”问题创造条件;保障高校、公立医院、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编进人计划需求。

  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备案数量为全市总量,经省编委批复后,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具体数额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提出安排建议,市编委行文下达并报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通知指出,为确保2016年1月下达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务必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2016年度用编进人建议、备案计划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编委,抄送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需追加用编进人计划的,于2016年5月5日、8月5日前将拟追加情况报市编委,抄送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的不再追加。记者 许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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