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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银监分局明确职责 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建议

发布:2015-9-8 18:20:49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市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虎英做客市长热线

聊城市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虎英做客市长热线

  聊城齐鲁网9月6日讯(实习记者 左新新)9月2日上午,聊城市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虎英做客市长热线,在接听市民来电之余,就普通银行业消费者维权的相关信息进行了介绍,为消费者分享了几条维权建议。

  郭虎英表示,消费者维权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售后维权”,即消费者在陷入纠纷后,懂得如何通过投诉等途径来进行自我保护。另一方面是,作为一名理性的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银行产品及服务之前,就要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

  郭虎英强调,广大的银行业消费者要注重“擦亮双眼”,不仅在投诉过程中要擦亮双眼来维权,而且在平时要多接触、多学习相关金融知识,了解与自身生活所需密切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类型,明白作为一名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需要承担哪些义务等。

  首先,消费者要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目前来看,主要包括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均等服务权、受教育权和依法求偿权等。

  其次,要做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应牢记四个“不等于”:保险、理财产品不等于储蓄存款;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高收益必定伴随高风险,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投资目的,正确的运用资金,做到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对于自己完全陌生的投资领域,一定要谨慎涉足。

  第三,要做一个明白的投资者。对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风险程度,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都要有一个清醒地判断和把握,要了解清楚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自身的权利和责任。例如:对于银行代销的长期保险产品,多数规定有一段时间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是可以退保的,如果过了犹豫期后再退保,就要收取较高的费用,很不划算。还有就是,在销售人员要求你签字或抄录风险提示之前,要认真阅读产品的销售文本以及相关规定,了解清楚客户、银行和其他机构(例如保险公司等)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考虑清楚自己在获取收益的同时,能否承担得起相应的风险。

  据了解,聊城银监分局于2003年底挂牌成立。作为中国银监会在聊城市的派出机构,聊城银监分局按照山东银监局授权,全面履行对聊城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聊城市银监分局在对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消费者维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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