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而将其杀害 被判无期
发布:2015-8-12 15:43:04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大众网聊城8月10日讯(记者 李长振)聊城市东昌府区一男子因无端怀疑妻子有外遇,用菜刀将其砍杀。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该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新科,男,农民,2014年12月6日5时许,被告人李新科因无端怀疑妻子王某某有外遇,在东昌府区某镇某村家中用菜刀砍王某某头、颈等部位多刀,致王某某头、颈部严重损伤死亡,后李新科将刚满一周岁小女儿李某某从西墙扔到胡同内。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新科供述持菜刀砍死妻子王某某、并将女儿李某某扔到墙外的事实,未作辩解。其辩护人认为李新科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请求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案发后,李新科的姐夫李某甲报警,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沙镇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李新科抓获。经鉴定,李新科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新科无端怀疑妻子有外遇而持刀杀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持菜刀砍人头、颈等重要部位致人死亡,并将1岁的孩子扔到墙外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李新科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严惩,视其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新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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