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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一登记鼓励大众创业 聊城颁发《就业创业证》

发布:2015-7-31 13:10:0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期,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城正式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乡村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内,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变身为《就业创业证》,这体现了扶持创业的政策导向,也意味着,《就业创业证》的含金量会更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失业登记凭证的名称已经几经变化,原来名称叫失业证,后来改为就业失业证。目前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人社部要求,更名后的《就业创业证》依旧具备以上功能,且率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下一步,我市将推行数字化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的网络、微信等平台,实行网上或掌上就业,同时失业登记有望在社保卡上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记者 洪祥 通讯员 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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