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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回族抗日英雄金方昌 用鲜血书写抗日壮歌

发布:2015-7-9 9:26:4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鲁西北烈士陵园坐落在莘县大王寨镇丈八村,苍松翠柏,庄严肃穆。园内有一座纪念塔,已在风雨中矗立了70年,上面镌刻着936位烈士的英名,其中便包括聊城的回族抗日英雄金方昌。记者日前走进这座记忆着鲁西北人民英勇抗日历史的陵园,追寻烈士的足迹。

  “从资料中只找到金方昌烈士儿时的照片,他牺牲时才19岁。” 鲁西北烈士陵园的管理者告诉记者,言语间不掩悲痛与敬佩。照片上的金方昌,不过十四五岁,稚气未脱,但目光炯炯有神。

  金方昌生于1922年,1935年考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二中学。1937年10月,金方昌随地下共产党员、胞兄金默生到济南一中上学。在金默生的带领下,金方昌积极开展抗日救国活动,不久,他便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1月初,金方昌随“民先”总部奔赴抗日前线,到达山西。

  1938年,金方昌加入中国共产党,到代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工作。金方昌深入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建立抗日村政权。在生活极为艰苦的日子里,金方昌时刻想着群众,他利用敌人夜间“会哨”的时机,率30名民兵伏击敌人,歼敌两个排。从此,金方昌威震敌胆,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英雄和传奇人物。1940年,金方昌发动群众,组织起堡垒户、堡垒村,建立抗日组织,带领全区人民积极向敌人进攻,敌人悬赏5000元捉拿金方昌。同年冬,金方昌和他的战友完成运粮任务,在惩治两名汉奸时,和追捕他的60余名伪军相遇,经过激烈战斗,金方昌弹尽被捕。

  鲁西北烈士陵园的展览室里,陈列着金方昌给其兄长金永昌、金默生的一封家信,也是他的绝笔信。这封家信是他在临刑前书写的,信中讲述了他被捕的经过,更讲述了一个英勇无畏的共产党人的气节。“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在牢狱里向这些罪人工作着。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绝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在信中,金方昌尤其嘱托兄长,“把弟弟、侄儿们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

  在狱中,面对日军的利诱和酷刑,金方昌始终威武不屈。为了迫使金方昌屈服,日本特务头子石谷亲自审讯金方昌:“金方昌,你在八路干什么?”“抗日!抗日!”石谷一挥手,四个凶神恶煞般的鬼子走过来,把金方昌按倒在地上。“难道你的不怕死?”“怕死?怕死我就不抗日!怕死我就不当共产党!”“打!把他往死里打。”

  日军施尽各种酷刑,直至残酷地挖掉金方昌的一只眼睛,砍掉他一只胳膊。侵略者的暴行没有让金方昌屈服,他忍住巨大的痛苦,用手指蘸血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的慷慨诗句。12月3日,代县城大集,日伪将他押赴刑场途中,这个热血男儿高呼“日本强盗和狗汉奸你们听着,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共产党、八路军一定会领导我们取得抗日救国胜利!” 敌人举起了屠刀,年轻的回族抗日英雄金方昌倒在血泊中。

  金方昌牺牲后,晋察冀边区人民政府授予他“民族英雄”称号,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金方昌烈士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为抗日战争作出的贡献彪炳千秋,他那充满英雄气概的诗句“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正是聊城男儿在抗战时期保家卫国的真实写照。

(记者  王军豪 通讯员  刘黎辉  杨 浩 王 栋  车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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