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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7天上网费高达2400元 当心“吸费”陷阱

发布:2015-5-26 13:36:3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市民潘先生到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新换的手机经常“悄悄”上网。七天上网费用达到2400多元,比换手机前同时间增加了几十倍。潘先生到某通信网络运营商投诉没有结果,于是他到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调查,通过察看潘先生提供的上网流清单,潘先生反映得基本符合事实。工作人员受理该投诉案后,遂与该通信网络运营商联系协调并经售后检测,查明了手机的问题所在,原来潘先生购买的手机被莫名其妙地内置了“越狱”软件,该软件的功能是只要用户一开机,上网功能就会自动启动,自行上网产生流量。最后在市消协的协调下,某通信运营商售后清除“吸费”软件和关闭了上网功能,之前产生的流量费也由运营商和消费者协商得到了妥善处理。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上网成了人们日常娱乐和消遣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对手机性能的不熟悉,对上网服务的不清楚,或对上网流量计费的不了解,使得不少消费者背上了高额的上网费用。也有一些智能手机用户在安装目标软件的同时,可能也安装上了流氓软件,甚至目标软件被人做了手脚捆绑了木马。用户一运行该软件,手机就自动进行订购SP公司的付费服务或者连接网络的操作,未经用户授权就在后台进行操作确认,因此,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扣掉了相关费用。

  对此,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手机用户,上网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手机上网流量的使用要时常关注,定制了套餐的用户要时刻关注套餐使用情况,避免因超流量而产生高额费用;二、使用WIFI上网时要注意关闭数据连接,避免因无线信号不稳和较弱时手机自动切换到3G网络,产生流量;三、手机下载、安装软件要谨慎,避免有些软件下载消耗较多的流量;四、小心刷机时被植入“吸费”软件;五、发现流量不对或费用异常时要及时到运营商处查询打印流量使用明细,及时与运营商反馈和协商,如协商不成,保存好证据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到有关部门投诉。

  (记者 秦臻 通讯员 张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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