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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奶粉必须有中文标签 该标准7月1日起执行

发布:2015-5-7 10:37:2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5日,记者从聊城检验检疫局获悉,7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新标准将实施,包装无中文标签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据介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将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次发布的新标准中,对食品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有更清楚、明确的规定。婴儿配方奶粉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向来被人们所关注,在新标准中的要求将比旧标准更多更严格,检验检疫部门将按照新标准对产品标签进行检验,对于现在火热的进口婴儿奶粉市场来说是一次有力的规范。

  聊城检验检疫局提醒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报检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消费者可以根据这一规定选购合格的进口奶粉,同时也可以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记者 梁营营 通讯员 刘正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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