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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和庸懒散典型问题

发布:2015-4-28 9:41:54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 王传胜)近日,聊城市纪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3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问题情况,并通报6起典型问题。

  通报显示,2015年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问题56起,处理7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正风肃纪,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取得显著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但是,从近期明查暗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四风"问题并没有销声匿迹,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必须坚决防止反弹。对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市纪委进行点名通报,分别是:

  聊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苏本生违规使用配备公务用车,市纪委给予苏本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茌平县冯官屯镇中学违规发放福利,茌平县纪委给予冯官屯镇校长、党支部书记耿长青党内警告处分,对茌平县教育局督学孙祖昌诫勉谈话。

  东阿县文化馆馆长高新公车私用,东阿县纪委给予高新党内警告处分,对东阿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程玉河进行诫勉谈话。

  高唐县梁村镇大刘三村党支部书记刘立新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高唐县纪委给予刘立新党内警告处分。

  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杨道勤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纪委给予杨道勤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办事处科员张莎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经营网店,蒋官屯街道办事处给予张莎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五一期间,是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时期。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举措,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要加强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问责;要持续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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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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