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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评出A级纳税信用企业474户

发布:2015-4-3 16:54:17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 王传胜 通讯员 刘鹏利)在3日召开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全市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其中被认定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有474户。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014年度全市符合这一条件的纳税人共有19301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的相关涉税信息,依照纳税人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特别是税款缴纳的准确性、及时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按照得分多少区分评定为不同的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信用等级共分ABCD四级,其中得90分以上的为A级,得6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B级,得3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得30分以下的为D级。在评价所属期内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行为,查补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稽查处理结论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或拒绝、阻挠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或有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或被发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均直接判为纳税信用最低等级D级。
针对全市2014年度实行查账征收的19301户纳税人当年提供的各类涉税信息和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全市国税、地税部门进行了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评判,经过初评、联评、初定以及公示等环节,最终评定结果是:2014年度全市A级纳税信用企474户,占比2%B级纳税信用企15383户,占比80%C级纳税信用企2869户,占比15%D级纳税信用企575户,占比3%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纳税信用评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予以相应激励措施:发票使用按需提供;税务机关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派专人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纳税人贷款、融资提供税收信用证明服务等。对纳税信用评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适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税收政策辅导。对纳税信用评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管理,征管、稽查部门予以重点监控。对纳税信用评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依法从严管理、加强重点监控外,还将严格执行《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将其信用结果通报司法、金融、工商、行业协会及其他部门,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核、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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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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