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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消费警示 吃住娱购行处处要留意

发布:2015-4-3 9:39:3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不少消费者选择外出旅游。在此,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吃、住、娱、游、购、行几方面要注意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保存好相关消费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就近向经营者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在外出餐饮住宿娱乐方面,一般消费者会通过网站团购,但一些团购会限制消费日期或有额外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团购券的商品和服务内容,对一些经营者提供模糊消费内容、宣传上含有歧义的,应尽量少选择或不选择。消费者就餐前最好先打电话咨询和预约,同时要注意保存服务票据。

  其次,在旅游购物方面,个别导游经常和经营者一起推出各类抽奖、抵扣、赠券等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在参加购物促销时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宣传海报上相关优惠促销的限制性条件,更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订购物计划,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

  再次,如果选择旅行社组团旅游,要选择正规、信誉较高的,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后再签订合同,还应在合同中明确景点数量、行程安排、购物次数、餐饮、住宿、交通工具的标准,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要在合同中补充约定。

  最后,大家在自行旅游时,网上购买车票,要选择正规网站。购买火车票要通过12306铁道部火车票官网购买。购买机票要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订票网站。不要只看价格优惠的幅度,也要重视优惠价格相对应的使用限制条件。提前购票可获得较多票价优惠,但也要考虑周全,避免事后改签造成较大损失。

(记者 秦臻 通讯员 张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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