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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项链戴四个月掉色 经消协调解成功退货

发布:2015-3-28 8:17: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3月26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连福) 聊城市民李女士在市区一珠宝店以4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条彩色项链,佩戴仅4个多月,就出现了严重掉色现象。3月15日,李女士将此事投诉至聊城市消费者协会。

  2014年11月25日,李女士经朋友介绍在聊城市一珠宝店购买了一条标价为4999元的彩色项链,购买时询问过导购人员是否会掉色,导购人员明确答复不会掉色,佩戴时间长了、脏了清洗一下就跟新的一样。但李女士在2015年3月3日摘下项链时,发现该项链有很明显且不规律的严重掉色现象,便找珠宝店的员工理论。到店后,一名自称店长的人员接待了他们,听明白来由后,认为李女士佩戴不当、在家收藏时和金银放在一起,才导致项链褪色。但李女士自购买后一直佩戴从未摘下过,家里也没有金银材质饰品。

  后来,珠宝店工作人员分别于3月6日、3月9日两次电话和李女士联系,承诺可以先给该项链重新镀色,并说镀完跟新的一样;后来一次又说可以调换一条其它款式。李女士认为该项链这么短的时间(2014年11月25日——2015年3月3日)就出现了如此严重的褪色问题,产品的质量肯定有问题。3月15日,将此事投诉至聊城市消费者协会。

  经过市消协沟通调解,消费者将该项链退给珠宝店,该珠宝店扣除100元折损费后,如数退还消费者现金48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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