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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老年代步车可考虑发特殊牌照错时上路

发布:2015-2-28 13:15:2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伴随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小型电动汽车也逐渐显露水城街头。与此同时,一种名为“老年代步车”的交通工具更为风行。这类车辆有三轮、四轮之分,有燃油驱动也有电力驱动等。此类车没有牌照和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进行正常的理赔。特别是有些“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的安全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而这个问题也得到了市政协委员的关注,聊城晚报记者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组了解到,目前提案组已经收到多份建议规范老年代步车的提案,其中一份提案更是由10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

  ◎亟待整治

  老年代步车上路隐患多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建议》这个提案,是由10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其中,第一提案人是孙德志。

  在提案中提到,上述车辆之所以可上路行驶有多种因素造成。交管部门在实施路面管理时,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车辆的车辆类型界定和处罚标准认定上存在争议,且该类车辆的使用人群基本为城市下岗低收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交警日常执法带来极大的困难。

  市政协委员付红英提交的《关于规范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建议》提案中也提到,驾驶这种车辆的人员一般是老年人,经常随意变道抢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掉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按照电动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但现在的代步车时速有的可以达到40公里,这些都对交通秩序造成了极大扰乱和危害。

  ◎委员提案

  对老年代步车上牌登记

  范文婷在其提交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代步车整治力度的建议》中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取缔非法生产。“老年代步车的出现,说明了此类车辆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因此,应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我市时风集团等合法生产厂商的权益,抓好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由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专门力量,进企业、市场、社区、村庄,深入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拼组装、销售、营运、上路行驶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取缔非法生产、禁止非法销售。”除此之外,范文婷还建议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非法占路等问题,对无牌、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处罚,真正做到违章必究。

  对此,付红英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从源头加大对代步车或内燃车的管理,加大对“伪电动车”的查处,对工信部推荐范围内的车辆予以上牌管理。

  对此,孙德志等政协委员也建议简化程序,建立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牌登记管理制度。购车人凭发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建议发放特殊车牌,只收取办证上牌工本费。同时实施人性化管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管理部门应考虑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并在驾驶者是否需要考驾照,车辆是否需要审验、是否需要办理保险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和听证,探讨更加合理的源头管理办法。

  另外,鉴于目前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现状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作为折中的办法,建议在上下班高峰时段、部分路段禁止上述车辆上路。这样既能缓解高峰时段的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又可以照顾老年人的出行、兼顾安全。

  (记者 李小芹 刘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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