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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挥向排污企业 聊城环保部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

发布:2015-2-5 10:14:4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月份,聊城市共对13家企业实施了查封,16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1家企业实行了限制生产,4家企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虽然正式实施不过一个月,但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经初显威力。

  1月20日,为加强对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治理,茌平县环保局组织监察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四家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治通知书,对施工电盘张贴封条,实施停业整顿。

  茌平县堆场、料场企业多集中在105国道茌平到东阿段,大部分企业没有防尘措施,粉末扬尘常被风吹得漫天飞舞,给周围环境带来严重污染。此前,茌平县环保局对堆场料场进行限期整改,要求企业迁离105国道100米以外,同时增加抑尘措施。新环保法实行后,环保部门有了查封、扣押的权利,茌平县环保局拿出这一“利剑”,大力整顿不达标企业。“新环保法实施之前,环保部门对类似违法排污行为,没有查封扣押权,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才能查封,很可能一拖一两个月,环保部门只能要求整改并罚款,企业彻底整改到位的周期较长。”茌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说,“新环保法出台后,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能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杜绝污染。”

  1月4日,东阿县环保局发现一家小酸洗厂通过院内的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东阿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按程序进行了现场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像、作笔录,下达了停产通知,并于19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东阿县,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环境违法案件不只这一起。1月14日,东阿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非法电子垃圾焚烧点进行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电线碎断及其他颗粒状电子垃圾约100吨左右。“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和新近实施的环保法,这家垃圾焚烧点的行为已构严重的污染环境罪,目前,我局和县公安部门已完成取证和移送程序,将该案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东阿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保护过去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措施,使这部法律极具“杀伤力”,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环保法赋予环境执法更大力度,化解了环境执法人员‘有心无力’的尴尬,也让我们对治理环境污染更有信心。”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今年是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新法宣传普及,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记者 朱海波 通讯员 高 庆 忠沈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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