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市民购买进口车上牌前不再实施换证

发布:2015-1-10 8:49:05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5日,记者从聊城市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进口机动车辆质量安全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进口机动车将实施“三证合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机动车登记检验工作,我市进口车车主即可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无需再申请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

  据了解,根据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1号令《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户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时必须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购车发票。在办理正式牌证前,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作为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正式牌证的依据”,对进口机动车辆实施登记检验,是为确保车辆符合我国技术安全标准,消除安全隐患,让进口车“用得放心”。因此,以往购买进口车,车主在上牌照之前需到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提供《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海关货物进口证明》《用户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等单据,填写报检单,缴纳证单费用,由检验人员对车辆进行登检,检验合格后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车主凭《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聊城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近几年登检过程中发现,有的进口汽车销售商提供给车主虚假的“车辆一致性证书”“随车检验单”等手续;有的进口改装车辆安全项目没有整改到位就进行销售;有的对车辆私自改装,如更换轮胎、改用红色的大灯等,这些问题都会威胁到公共道路交通安全。通过开展进口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将不安全、不合法的车辆拒之门外,有效维护了车主的合法权益,减少道路交通危害。

  “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机动车登记检验工作,我市进口车车主即可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无需再申请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该负责人说。

  据悉,我市进口机动车从2009年的245辆1700万美元,到2014年1092辆7903万美元,进口车数量逐年增长。取消登检将会简化上牌手续,市民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能切切实实享受到便利。(记者 梁营营 通讯员 张博 刘青青)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