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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拿新房钥匙先缴数万?暖气开口费收取标准引争议

发布:2014-12-30 10:35:3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新居搬新房可谓大喜事。市民郭先生经过几番努力终于在城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日前,郭先生接到开发商的一份交房通知书,他需要尽快到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接到通知书后,郭先生非常高兴。可是当他拿到交房通知书仔细阅读了其中的条文后,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开发商在交房前要求业主先交纳各项费用多达数万元,其中暖气开口费按55元/㎡收取,与我市现在的执行标准不符,让他无法接受。

  市民反映:开发商要求业主按55元/㎡交纳暖气开口费

  郭先生老家在阳谷县农村,几年前,他和妻子来到聊城城区工作和生活。经过几年的努力,手里有了一些积蓄后,夫妻俩一直盘算着在聊城城区买一套楼房,在这里安家。日前,他和家人经过一番比较后,看中了位于聊城市站前街北街与嘉和路交汇处齐鲁·君悦华庭小区的一套住房。了解了户型和价格后,感觉比较合适,郭先生很快办理了购房手续。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买新居搬新房可谓大喜事。这样的好事,在郭先生等待了一年多后终于到来了。12月27日,郭先生收到齐鲁·君悦华庭小区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要求其按照规定日期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终于盼到了交房的这一天,郭先生非常高兴,他赶紧拿着交房通知书,查看需要准备的材料。可是,看完通知书后他傻了眼,开发商在交房前要求业主交纳各项费用共计数万元,其中暖气开口费按55元/㎡收取,与聊城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不相符,这让他无法接受。

  郭先生说,按照我市相关部门的规定,暖气开口费应该按照35元/㎡交纳,对于开发商的要求,他和很多业主都表示不能同意。郭先生告诉记者,通知上写到,如果业主如期不交付相关费用办理交房手续,将视为同意交接,业主需按期支付管理费。眼看着新房无法入住,他们非常着急。

  开发商:还未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对暖气开口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相关部门是怎么规定的?该小区业主是否该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交纳?带着一连串问题,聊城晚报记者第一时间来到小区了解情况。在小区7号楼前,记者在业主郭先生提供的一份交房通知上看到:该小区已经顺利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为了确保顺利交房,请业主准备好购房时的所有材料,另外就是需要交纳的费用。其中房产公司代收费用一栏第二条这样写着:暖气开口费按55元/㎡收取。

  随后,记者与该小区开发公司一位吴姓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在发给业主的通知中,确实明文标示着暖气开口费的收费标准,不过他们也是按照市里的相关规定收取的。

  不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很多业主对这个规定提出了异议,他得知业主的反映后,第一时间就和公司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目前公司负责人正在商讨此事,还没有最终确定暖气开口费的收费标准。

  部门:自文件发布后新开工建设项目按新标准执行

  随后,记者查看了日前我市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区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获悉根据《通知》规定,市城区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每平方米35元调整为55元。聊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供热设施配套费由每平方米35元调整为55元,其中包含一次网(即城市供热主管网)30元、换热站及二次网(小区内管网)25元。实行分户计量的每户另加收不超过2000元(按用热计量装置的实际招标价格及维护费用收取)。根据规定,以上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开工项目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交纳,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供热设施配套费计入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任何单位不得另行收取或重复收取。即建设单位在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时,房价中应包含供热设施配套费,并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不得在合同之外再单独向购房人收取供热设施配套费(居民常说的供热开口费)。

  该文件自2014年11月12日起执行。从这个文件不难看出,我市虽然提高了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但这项费用要求开发商计入开发建设成本里,不得另行收取。

  关于该小区面对的问题,聊城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今年聊城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区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55元/㎡的供热设施配套费只针对新开工项目,已经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小区,应该执行原来的标准,也就是35元/㎡进行收取。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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