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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行政执法纳入法治框架 聊城为权力戴上“紧箍咒”

发布:2014-11-24 9:20:0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为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近年来,聊城市大力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落实了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制度,并向社会集中公布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把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法治框架,真正为权力运行戴上了“紧箍咒”。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我市实施了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制度,各级各部门在作出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等四种重大行政处罚,作出扣押公民财物3000元以上、扣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务价值5万元以上等六种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时,应从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对违法或不当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将作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应机关10日内自行纠正,情节严重的,提请同级政府5日内予以撤销。备案制度实施后,市政府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5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的5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针对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今年3月和5月,我市分两批制定并公布了54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前,全市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全部制定并公布了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的制定和公布,有效解决了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由于自由裁量过于宽泛引发的问题,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 曹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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