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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提前预热:预售商品不退换 悔单不退定金

发布:2014-11-6 9:09:5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马上就要来了,网购族们都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大肆扫荡一番。今年“双十一”前夕,淘宝、天猫不少店铺都提前推出了优惠活动,其中预售款商品(需提前交付定金)由于价格优惠,在双十一到来之前便吸引了大批消费者。然而不少市民发现,这些预售款,并不像平时一样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甚至不及时支付余款,定金也不退。

  现象 预售商品不退换 悔单不退定金

  近日,家住兴华西路的市民张女士在天猫商城某专柜旗舰店看中一款大衣,属于“预售款”,原价1990元,预售价1393,需要先支付278元定金,到“双十一”预售结束后再支付余款。

  “当时我看到折扣挺大的,觉得很划算,就直接支付了定金,可是过了几天后,我在实体店买了另一件大衣,这件就不想要了。”张女士说,“我觉得反正没发货,退了就行了,结果发现没办法退款。”

  张女士马上询问客服,客服回答她,在预售规则中有声明,支付定金后,预售款的定金是不退的,如果预售期结束之后没有及时支付余款,定金也不能退。

  “这样我这二百多元不就打水漂了吗?天猫不一直都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吗,我这货都还没拿到,钱就不退了。”张女士生气地说。

  随后,记者随便点进一家天猫店铺,打开一个预售款商品的链接, 发现在商品标题下方,有一个预售规则,共有8条,其中一条写着:定金付款之后申请退款时,如果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

  此外,尾款开始付款之后,消费者要在要求的时间内支付尾款,如果超时将自动关闭订单,定金不予退还。最重要的是,预售规则中还明确指出“预售的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也就意味着这些预售商品如果购买之后不喜欢是不能退货的。不仅仅是服装,在家纺产品、洗护产品、日用品等类目中,都有类似的预售规则。

  回应 预售品属定制不能退 符合新消法规定

  记者了解到,对于天猫这次推出的预售活动,不少市民都不小心“中招”,不少原打算购买商品的人也因此有些担忧。“本来买东西也不是冲着退货,可是允许退货总是安心一些,万一买到不合适的也不用担心白花钱,赶上‘双十一’偏偏有这种规定,还怎么安心买东西。”

  对此,记者联系了天猫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关于预售商品不予退货,是符合新消法规定的。“新消法第25条规定,除报纸、生鲜等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客服人员表示,“我们的预售,是通过消费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照订单数量来安排生产,属于以销定产,商品性质不同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同时,对于双十一的预售商品,我们不论在活动页面还是商品详情页面,对于定金规则、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都有明确显著的提示,顾客购买便等于默认,因此完全符合新消法第25条的例外情形。”

  此外,天猫方面还表示,除了预售模式比较特殊外,今年普通的双十一商品都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

  律师 预售款不退不具法律效应 定金不等于订金

  记者就此咨询了鲁朋律师事务所陈海强律师,他表示,天猫单方面规定预售商品不能退的规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所谓预售的订制品也只是为了双十一的促销品,不能因为支付手段的预付性质,就改变网络购物的本质。”陈海强说,“同时卖家没有做到一对一向买家说明,商品就应该享受‘7日无理由退换货’。如果以预售作为借口,明显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另外,针对预付定金不能退的做法,陈海强表示,大多数消费者都混淆了“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定金’具有一种担保性质,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费者违约时,‘定金’将不予返还。而对于‘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 ”

  陈海强表示,从这点来看,天猫规定预付定金不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晓‘定金’真正的概念,而只是理解为预付款,所以造成下单的不谨慎。”

(记者 郭坦 郭楠楠 实习生 葛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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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后店铺消失拒绝退款

  律师:网站有责任承担买家损失

  11月3日,市民宋女士打算买套化妆品,由于想要的化妆品在市内并无实体店销售,于是她就在淘宝网中进行搜索,在对销量排行靠前的几个店铺进行对比后,宋女士选择了一个自己觉得比较“靠谱”的两钻店铺进行咨询。

  购买之前,卖家表示,张女士想要的化妆品店里有少量现货,并且双十一来临之际店铺为了回馈买家,在11月4日之前付款的均可使用二十块钱的代金券,并且可以包邮,于是,张女士赶紧让同事帮忙付了款。

  4日上午,张女士上网查看订单发现卖家还没发货,便通过旺旺询问,该卖家未回复,并且始终处于离线状态。张女士纳闷之余,打开所买商品的链接时,发现店铺页面不见了,网页链接显示“没有找到相应的店铺信息”。随后,张女士便选择了“申请退款”,几分钟后收到淘宝系统信息,显示卖家拒绝了退款申请。于是,张女士拨打了卖家当时留的电话号码,却一直无人接听。这时,张女士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上当受骗了。

  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淘宝客服,客服人员称遇到张女士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款或者申请淘宝介入,处理时间需要4-6个工作日。对于店铺关闭的原因,客服人员表示无法查询,当记者询问到以后在交易中如何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时,客服人员说:“无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只能建议买家在购物时使用支付宝担保交易,这样消费者中途可以申请退款,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便于维权。”

  对于张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陈海强律师表示,消费者购物时选择相信的是电商网站而不是某家店铺,电商会在个人开店时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所以消费者才会信任这家店铺,因此,网站对店铺有担保行为。当遇到店铺关闭而联系不到卖家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商将店铺的保证金替代这个店铺退还给消费者。

(记者 郭楠楠 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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