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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污染关进“制度的笼子” 聊城强化监管支撑大气防治

发布:2014-9-18 9:28:0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9月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把强化监管作为破解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路径,以强有力的手段支撑以煤变电、煤炭高端循环、工业固废利用,让“污染的煤”变成“科技煤”“清洁煤”,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据了解,我市一直是一个燃煤“大市”,华能热电、昌润热电、蓝天热电、鲁化集团等燃煤企业几乎将城区团团围住。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市环保局规定,凡是新增燃煤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否则任何人不得办理审批手续。

  我市严格执行山东省加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火电企业加快脱硝和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列入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中的131个项目中,已建成100个,其中,聊城市机组容量最大的国电聊城发电厂4台600MW机组全部建成脱硝工程和脱硫升级改造工程。

  对重点燃煤企业实施限产。为有效改善供暖季节空气质量,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铁腕治污的勇气,在1月5日至3月15日期间,对市城区周边的国电、华能、鲁化等大型燃煤企业实施了限产50%的措施。市环保局派专人蹲守值班,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了限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改善了空气环境质量。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开展了取缔燃煤设施专项行动,对市城区的集中供暖锅炉、三产锅炉进行了全面摸排,去年年底前对非取暖燃煤设施全部进行了取缔,建成区109台(套)的燃煤设施目前已经拆除54家,有效解决了低空排放问题,今年年底前除了确实需要保留的取暖锅炉,其他燃煤设施一律取缔。

  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区域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进行问责,形成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记者 于伯平 记者 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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