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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再提高

发布:2014-9-14 10:26:5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运转保障力度,今年聊城再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在年初提高70元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从今年起,还将单独核增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情况。并向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倾斜,对不足100人学校,继续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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