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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见网友性要求被拒 再见面实施强奸获刑

发布:2014-9-7 10:06:4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东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刘某会见网友,不顾对方反抗将其奸淫,最终被判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刘某是东阿县姚寨镇王井村村民,家境贫困。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李某系网友。刘某自幼家境贫寒,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父亲患有小儿麻痹症,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李某没有读过书,今年才21岁便想娶妻生子。2014年2月28日刘、李二人初次见面,刘某骑电动车载李某到位于姚寨镇王井村的家中,当晚李某留宿刘某家中,刘某欲与李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3月2日刘某与李某再次相约见面,刘某带李某染发后,送李某回家途中,以电动车没电为由将李某带回自己家中。当晚刘某不顾李某的反抗强行将其奸污。

  法院认为,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 张娜 通讯员 张学禹 沈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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