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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直部门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

发布:2014-9-5 11:10:3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刹“四风”,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是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由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所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检查等。检查分为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聊城市直各部门按照规定检查内容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边查边改、查纠结合。同时,根据填报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查统计表》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本次检查中,自查不认真的单位,将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在重点检查阶段,由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察室)、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组成多个专项检查组,采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结果纳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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