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区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办法公布
发布:2014-6-30 10:44:4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6月27日,记者从聊城教育信息网获悉,2014年聊城市城区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办法公布。
聊城市城区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办法
为做好今年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聊城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1.统一报名、录取时间。报名地点和要求由各学校确定。报名时间为7月5日上午9:00—7日下午6:00,8日上午,各民办学校将报名数据交教育主管部门比对。每位学生,只准许报考一所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回户口所属片区公办学校入学。录取时间为7月11—15日。
2.招生范围、对象。市属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东昌府区所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
3.招生方式。根据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以面谈的方式确定录取计划的50%;剩余的50%计划,在未被录取的所有报名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
4.招生纪律。随机派位环节,教育主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将组织人员会同公正部门、新闻媒体、家长代表(从未被录取的学生的家长中随机产生30人)等进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杜绝暗箱操作。
(记者 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