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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将建立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2014-4-2 8:53:5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帮扶从业者就业 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根据此次《聊城市依法治理城区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活动实施方案》,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4月1日—4月5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在城区内广泛张贴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治理工作的通告》,积极做好非法营运三轮车主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积极配合依法治理。宣传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同步加大管理力度,对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进行教育劝返。

  4月6日—4月2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相关责任单位要对负责的区域实行逐级承包,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参加治理人员。对违反《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占道经营及不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三轮车,由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进行警告或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一律依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予以扣留。对执法过程中带头闹事、妨碍执法的,一律由东昌府公安分局依法处理。对外县市在市城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三轮车从业人员,一经查扣,由领导小组登记备案,责令当地人民政府领回并妥善安置。

  4月26日—4月30日为总结巩固阶段:其间,凡是在禁行区域内查处的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一律强制查扣,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安排,我市将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治理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任由市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要领导同志轮值,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治理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问责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问题反弹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倒查,层层追究责任。进一步健全弱势群体帮扶机制,扩大就业渠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对被清理的三轮车经营者,凡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一律纳入低保,确因停止三轮车经营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及时进行社会救助。残疾人三轮车经营者,确需代步工具的,经市残联鉴定,由所在县(市、区)提供代步车。

  (记者 林志彬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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