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14、15号)
发布:2014-3-6 10:23:3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三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4年3月5日表决通过,免去:
郭 剑、王俊华的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四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忠林的提请,于2014年3月5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侯德功为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孙 峰为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世杰的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世水的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岳建国的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 坤的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五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的提请,于2014年3月5日表决通过,免去:
李志坚的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