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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14、15号)

发布:2014-3-6 10:23:3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三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4年3月5日表决通过,免去:

  郭 剑、王俊华的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四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忠林的提请,于2014年3月5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侯德功为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孙 峰为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世杰的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世水的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岳建国的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 坤的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五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的提请,于2014年3月5日表决通过,免去:

  李志坚的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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