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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出新模式 “管”来好效益

发布:2014-2-17 14:40:4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的地,你来种;你收费,粮归我。”去年以来,这种新兴的“土地托管”模式走俏我市部分农村。在农村劳动力不足和分散经营的背景下,这种新兴的土地经营模式效果如何?与传统的“土地流转”相比有哪些优势?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有何借鉴意义?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深入田间地头,探索“土地托管”释放多重“红利”背后的秘密。

  模式创新,“一站式”服务凸显“魔方效应”

  “我家在外地做生意,没时间打理庄稼,就把地托管给合作社了,从种到收都不用操心,到时给人家付费就行了。”开发区广平乡颜庄村村民孙章成告诉记者,去年他把自家15亩耕地全部交给了合作社管理,收完玉米后自家的15亩玉米净收获18000斤,平均每亩比往年的1120斤增产120斤。

  “如果家里有几亩地,自己忙不过来,又不想流转给别人,可以将土地从种到收全程托管给合作社。打了粮食卖了钱,扣除托管费用,收入全归自己。”广平乡颜庄村支部书记梁树青告诉记者,近几年村里常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劳力数量不断攀升,劳动力紧张,而很多农民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或者得不到良好的管理,而耕地“入托”合作社这种新模式无疑有效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因此受到热捧。

  效益翻倍,“土地管家”实现“统分”双赢

  “对农民而言,相当于雇了个保姆,支付一定的金额,增加了产量,实现增收。对于合作社而言,其收入则主要靠收取托管费用、赚取农资差价来实现。”永鹏农业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梁兰伟告诉记者,这种模式无论对农民还是合作社,可以说是双赢,各得好处。

  记者采访了广平乡分管农业的一名干部后了解到,土地托管土地托管也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新探索,简单地说,土地流转是“你的地,我付费,我经营,我受益”,而土地托管,“地还是农民的,种什么还是农民说了算。”土地托管没有改变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农民依然是土地的经营主体、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从而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分”的优势与土地规模经营“统”的功能的最佳组合。

  一“托”数得,破解产业传统制约瓶颈

  “上了年岁的村民不用拖累儿女来帮忙种地,发的粮食还吃不完,再加上每月领的‘新农保’,村民们心里可踏实了。”梁兰伟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颜庄村每亩耕地每年可种小麦、玉米两季作物,加入合作社后每亩玉米至少增产200斤,小麦至少120斤,年增效益少说也有200元,1000亩托管土地就能增收20万元。

  记者也算了一笔账,如果该村60岁以上老人都将口粮田“托管”给村里统一进行土地流转,并由村委负责将所得收益发放给老人们,为农民的老有所养上了新“保险”。按照这一模式将土地承包出去,村民一年的收入可以从原来的300至600元到现在收入近两千元,二者差别很大。此外,土地还是自己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种庄稼,用农民自己的话说,“有自己的地种还是踏实些。”

  记者发现,土地托管,在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破解以往传统农业产业制约瓶颈的同时,在增加农民收入,试解务农老龄化隐忧,给农民养老加上“保险”方面都做出了有利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以土地促进现代农业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本报记者 王培源 本报通讯员 邹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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