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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旺季找工作擦亮眼睛 莫入传销陷阱

发布:2014-2-12 14:55:0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目前,正是求职招聘的黄金季节。

  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有时候需要经历波折。

  一时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求职者在这个时候比较迷茫,心理也变得比较脆弱。

  这样的时刻,也给传销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月11日,聊城人才市场,一场招聘会正在进行。

  为了预防和打击传销,聊城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走进招聘会,向求职者讲解关于预防传销、打击传销的知识。

  教训

  天上掉的馅饼是陷阱

  有多大本事挣多少钱

  杨琳(化名)家在冠县农村,年前辞去了原来的工作,目前正在找新工作。

  几年前,她曾经进入过传销组织,后来被家人解救。

  那时候,她在上海一家电子厂工作,已经当上了“小领导”。但她出身农村,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经常考虑怎么能多挣些钱。

  后来,她以前的一个同事给她打电话,鼓动她去深圳发展——工作不累,挣钱还不少。

  杨琳说,当时她刚参加工作,涉世不深,又加上希望快点挣钱补贴家用,没怎么考虑就辞去了上海的工作。“对方是我曾经的同事,当时关系还不错,根本没想到被骗。”

  如同所有陷入传销组织的人员一样,她被控制起来——证件被拿走,行动不自由,每天“听课”。

  听着听着,杨琳就被“洗脑”了。“我现在已经忘了他们讲的内容,但当时完全相信了,然后在他们的指导下给家里写了一封厚厚的信。”

  现在,那封信还被她的父母保存着。

  杨琳告诉记者,那封信写得十分动情,读起来让人潸然泪下,但说来说去离不开汇钱给她。

  收到信件后,父母立即意识到孩子“进传销了”。

  但他们都是普通农民,一下子慌了手脚,手足无措。

  母亲一遍遍读那封信,读着读着就默默流泪;父亲四处打听,看看别人家曾陷入传销的孩子是怎么回家的。

  “那时候,他们有一个手机,但是信号不好。我经常在夜里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得跑到村头的田地里才能接到我的电话,有时候一天跑好几次。”

  电话里无论讲得多么煽情,但始终离不开一个主题——让父母给她汇钱。

  杨琳说,幸亏当时父母打定主意不汇钱,否则她就可能回不来了。

  一段时间以后,从来没有到过南方的父亲在亲戚陪同下赶到深圳,把她接回了家——父亲说给她送钱来了。

  幸亏那天只有一个小姑娘跟着她,也幸亏他们村子有个人已经在深圳落户多年,那天带了一帮朋友去接她。

  后来,她才听母亲说,父亲已经打定主意,如果实在找不到她,就在深圳乞讨,挨家挨户找她。

  杨琳说,这次经历让她不再轻易相信别人,更不会相信“天上掉馅饼”。

  “有多大本事挣多少钱,千万不要相信轻松挣大钱。”杨琳说,这是她用亲身教训总结的经验。

  提醒

  传销方式多种多样

  求职者需提高警惕

  据聊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统计,2013年聊城市立查传销案件5起,破案2起,发起集群战役1个,捣毁窝点3处,抓获传销犯罪嫌疑人15人,移送起诉24人。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如今,传销以多种形式出现。

  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是假直销;

  以教育网站为产品,加入该传销活动须交纳500元,在该网站注册一个用户名,就有资格发展他人加入,打着“远程教育”的幌子进行传销;

  随着网络的发达,又出现了所谓“网络销售”。参与者需通过网上申购伪劣“金表”、首饰等方式加入,一次申购收取几千元不等,申购后即可发展其他“买家”。而在这样的活动中常伴有暴力、非法拘禁等行为;

  也有些传销活动挂上“连锁销售”或者“连锁经营”的名义。参与者通常交纳一份以上的产品费(产品一般为廉价西服、化妆品等),即可加入“连锁销售”组织,有资格发展下线,收益有直接提成、间接提成、销售补助、效益分红四种奖金分配制度。“有些此类传销活动甚至宣称投资数万元,最终就可赚到一千余万元”。

  还有一些所谓“纯资本运作”,此类传销没有实际产品和企业,以“开发”“民间资本运营”“发展基金”等名义,鼓动参与者投资入股。

  聊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有些传销需一次性申购几十股数万元,然后就可以发展‘合作伙伴’。一个‘投资者’只限发展几个下线,通过层层发展累积‘投资团队’。有时候,此类传销活动强调所谓‘政府背景’,蛊惑性强,危害性大。”

  对此,本报和聊城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和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避免成为传销的受害者。

  而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市民上网时不要轻信所谓的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如果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

  相关链接

  如何分辨传销

  聊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工作人员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具备以下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类似于更人性化的家庭宴会方式,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据聊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工作人员介绍,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营方式。而传销与直销有很大不同。

  两者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非知名品牌、质量差价格高的产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认知度;

  两者销售人员的加入方式不同。传销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者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两者计酬方式不同。传销以“个人销售业绩+下线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其中的“下线”既包括本人发展的推销员,也包括本人发展的推销员再发展的推销员。传销活动大多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提取报酬的依据,发展人员越多,获取的报酬越多。

  两者目的不同。传销的目的是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用户,进行商品交易。

(记者 王文波 通讯员 赵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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