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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首个检察“微正义”活动召开发布会

发布:2014-1-28 13:53:2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011年6月,临清市八岔路镇杨二庄村的汪保臣被撞致重伤,两年多来,一直像植物人一样,基本没有意识。更不幸的是,事后,他的家人并没有从负全责的肇事者手里获得赔偿款。今年1月26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将争取来的8000元赔偿款送到汪保臣家中。这些赔偿款的过付,与全市首个检察“微正义”活动有直接关系。

  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2011年6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董培亮驾驶面包车,在临清市潘庄镇刘梭庄村路口,与驾驶二轮摩托车对向行驶的汪保臣相撞,致汪保臣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董培亮因逆向行驶等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但事发后,案件的进展一波三折。

  为逃避法律追究,被告人董培亮事发后与同村村民、当时的乘车人董怀勇商议,决定让董怀勇冒充肇事司机,代其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董银林明知上述情况,仍于2011年7月7日,向临清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作证,称董怀勇系肇事司机,致使公安机关对董怀勇上网追逃。

  2013年2月4日,董怀勇在西安落网,并被移交至临清市公安局。同年2月25日,临清市公安局对董怀勇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直至同年4月11日被释放。

  随后,真正的肇事者董培亮归案,但是一直没有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

  2013年12月12日,临清市检察院以董培亮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间,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董银林与董培亮、董怀勇均为远亲关系。董银林明知董培亮安排董怀勇顶包,仍向交警部门作伪证,导致董怀勇被刑拘,被害人汪保臣得不到补偿,应对其以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办案人向董银林亲属做工作,董银林于2014年1月4日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在办案过程中,临清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走访获悉,汪保臣受伤后,治疗花费30多万元,至今仍如植物人一样。

  法医认定,汪保臣因交通事故致心脏破裂,右侧大量血胸,失血性休克,双肺挫裂伤,脑挫裂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气胸,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双锁骨骨折、左股骨骨折,左C6、C7横突骨折,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擦伤、挫伤,构成重伤。

  据了解,肇事者董培亮家庭非常困难,无赔偿能力。由于没有得到赔付,汪保臣一家陷入困境。

  基于此,办案人员向董银林做工作,其主动拿出18000元,其中1万元已自行交付给汪保臣家,8000元交到检察院,要求代为转付给汪保臣。

  其间,办案人员还与当地政府积极联系,在考察汪保臣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后,为其办理了最高额度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受害人汪保臣的帮扶,是临清市检察院开展“微正义”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开展的“微正义”活动,也是我市首个检察“微正义”活动。“微正义”活动的主题是“追赃、和解、救助”。

  今年1月26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微正义”活动发布会在临清市八岔路镇杨二庄举行。《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全国15家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临清市检察院通过“微正义”活动,已对49件案件实现和解,40起案件进行追赃,过付赔偿款248万余元,案件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交通肇事、抢夺共计5类89起案件,102名被害人不经过民事诉讼,直接从检察机关领走赔偿款。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王凯忠 付树文)

  ■延伸阅读

  为何要开展“微正义”活动

  据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青介绍,开展“微正义”的初衷是考虑到很多侵财类案件的被害人在案件判决后,只能领到一张判决书,应得的经济利益却很难争取到。很多被害人还需向法院申请执行或向法院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为此,该院自2012年以来,通过以“追赃、和解、救助”为主题的“微正义”活动,积极地帮扶被害人。

  其中,“追赃”是指对办案中发现的应当追缴的赃款及时进行追缴,对应当帮助挽回损失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全力追缴相关款项,及时退还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和解”是指对轻伤害等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减少对抗,缓和矛盾。

  “救助”是指对办案中发现的确实需要救助的被害人,通过追回损失,或联系相关政府部门,予以力所能及的帮扶和救助。

  “追赃、和解、救助”是检察部门工作人员立足执法办案的本职,对工作的进一步延伸,但这些细小方面的延伸、这些不起眼的执法细节,大大减少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之累,给当事人带来贴心的温暖,会让百姓在个案中真正感觉到检察机关的公平和正义。

  “两年前,我们将活动起名为‘微正义’的寓意就在于,让案件当事人在检察机关一点一滴的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振顺说。

 

  (林志彬 徐辉 许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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