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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给“中国式过马路”开药方

发布:2014-1-9 11:42:2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的一种调侃。目前,在我市城区街头路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闯红灯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没有办法可以根治这一顽疾呢?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有部分政协委员对如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开出了药方。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协委员张霞认为,“法不责众,从众心理使然”是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主要原因。此外,“闯红灯”违法成本太低,也是导致行人闯红灯的另一原因。目前,全国各地对于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几乎为零,正是由于违法成本过低,才导致行人屡闯红灯。

  “史上最严格的交规已开始实行,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起到了加强作用,对行人的安全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但是,路上和路口仍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发生,特别是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无视信号灯的变化,我行我素,影响着正常的交通秩序。”市政协委员程耀清也直指这一交通陋习。

  对如何破解“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市政协委员张霞在提案中建议,治标更需治本,应加大宣传文明交通的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规和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教育还要从孩子抓起,做学问更得先做人。

  同时,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我们可以采取对闯红灯者执行最高五十元的罚款。同时,也可以让闯红灯者临时充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此外,增加协管员。因为有交警或协管员的情况下行人违章行为会明显减少,所以可以考虑增多协管员的配置,从而对行人的闯红灯行为有所制约。

  市政协委员程耀清在提交的《关于加强市民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中建议,重新划定路标,严格界定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行人专用道,用更醒目的线标界定路权,警示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在路口允许的情况下,设置机动车、自行车、行人待行区;倡议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志愿者,在交通高峰时段出现拥堵的时候,引导行人通行;目的是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养成全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风气,创造和谐的交通氛围,从而提升城市、城镇的文明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能真正为文明兴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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