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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聊城城区限期淘汰燃煤设备

发布:2013-12-18 10:02:2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聊城市对城区内单位自备燃煤锅炉、三产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根据要求,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市工商银行古楼支行、东昌府区委、区水利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光岳宾馆和香江市场消防中队等9家单位的供热锅炉于2014年3月底前淘汰,改用集中供热,自2014年冬季取暖季节起,聊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得使用自备取暖锅炉;东昌宾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第二中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贵和大酒店和聊城市公交公司等12家单位的燃煤茶水炉于2013年12月30日前淘汰,改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同时,要求城区内所有燃煤设施,禁止直接燃用原煤、烟煤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太阳能、电、轻质油等清洁能源,逾期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市环保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设施。为鼓励自行淘汰,市环保局采取以奖代补,对每台三产锅炉、茶水炉奖励3000元。

  (记者 李军 通讯员 沈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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