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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聊城市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3-12-17 11:07:4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自我加压、奋力赶超,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展示取得的新成果,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国梦伟大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力“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拟于今年底到2014年初,联合我市各大媒体和有关单位,开展评选2013年聊城市十大新闻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评选工作,从“重要性、影响力、导向性”三个方面着眼,本着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全面的评选,达到总结和检阅2013年我市新闻宣传成果,树立新闻队伍新形象,加快推进我市跨越赶超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目的。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2013年发生在聊城市内或与聊城市有直接关系,由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特别是反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关注民生、繁荣文化、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大新闻事件。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聊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聊城报业传媒集团、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2、联办媒体:

  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电视台、聊城人民广播电台、聊城新闻网、聊城视窗网

  3、评选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市直各大媒体领导和专家组成。

  4、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

  四、评选程序

  1、联办媒体12月25日前,分别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2013年聊城市10件重大新闻(每件重大新闻须有小标题及不少于200字的说明,并标明最先报道媒体及日期)。

  2、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初评小组,从各联办媒体推荐的新闻中预选出20件重大新闻。

  3、将预选出的20件重大新闻通过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电视台、聊城广播电台、聊城新闻网、聊城视窗网向社会公布,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表意见。同时,征求市有关权威部门意见。

  4、年底召开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2013年聊城市十大新闻。

  5、评选结果2014年元月初在各媒体统一发布。

  请有关单位于12月25日前,把推荐的2013年聊城市10件重大新闻发到下列邮箱:lcsdxw@lcrb.cn

  联系人:苗保田 张东方

  联系电话:8262095 2921017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聊城报业传媒集团

  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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