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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与聊城市签约 就八方面进行合作

发布:2013-11-29 14:08:2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1月28日,山东省民政厅、聊城市人民政府“促进跨越赶超 保障民生发展”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聊城市会议接待中心举行。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孙建功,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聊城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峰海,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出席仪式。

  据介绍,参加此次签约仪式的有山东省民政厅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聊城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据了解,近年来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合作协议签署后,山东省民政厅、聊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厅市合作协调推进小组,由省民政厅厅长和聊城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省民政厅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聊城市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协调推进小组成员。

  协调推进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共同关注的全局性重点问题和合作共建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根据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可对合作协议进行补充完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合作协议确定的事项,承办协调推进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其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办公室和聊城市政府办公室、聊城市民政局联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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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养老床位总量达到3.2万张

  山东省民政厅与聊城市政府就八方面进行合作

  本报讯 11月28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聊城市人民政府“促进跨越赶超 保障民生发展”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了解到,山东省民政厅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就共同推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共同推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共同推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关心保护体系、共同推动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共同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共同推进聊城市行政区划科学调整以及共同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合作。

  聊城市建立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各项基本民生投入和救助补助标准在全省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大力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完善五保供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制度,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

  省民政厅指导和支持聊城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救灾物质储备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聊城市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到2015年底,增加各类养老床位1.2万张,养老床位总量达到3.2万张。其中,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达到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基本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城乡社区。

  省民政厅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服务队伍培训、福利机构建设等方面对聊城市给予指导,支持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建设几处规模大、标准高、起支撑作用的养医结合养老机构,将聊城市福利院老年公寓建成以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医养结合的现代化养老服务机构。

  另外,山东省民政厅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关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网络;共同推动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在合作期间提升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1至3处达到国家级标准;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到2015年,乡镇(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服务站、农村社区规划实现全覆盖。

  双方还共同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省民政厅予以指导,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服务平台;共同推进聊城市行政区划科学调整,积极推进撤县设区、撤乡设镇和城区周边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共同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省民政厅指导和支持聊城市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创新和提升社会服务工作。

  (记者 王文波 通讯员 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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