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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区禁犬活动昨起进入教育劝导阶段

发布:2013-11-21 10:45:1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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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路上出现的禁养犬只。

  本报讯 20日,城区禁犬活动进入教育劝导阶段。天刚亮,聊城城区15个劝导小组便分赴小区、广场、街头等,对违规遛犬、养犬、售犬等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其间,执法人员发现的情况有喜有忧。喜的是,市民大都对城区整治养犬行动大力支持,养犬者均听从劝导,积极配合,没有出现抵制的情况;忧的是,城区仍有不少禁养犬种,并且出现在人流密集区域。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丽介绍,1个劝导小组有6人,来自各职能部门,其中所在办事处出1人、社区出1人,派出所、执法局各出2人。东昌府区组织了10个劝导小组,开发区、高新区组织了4个劝导小组,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组织了1个劝导小组。

  同时,市政府有关领导带领公安部门、执法部门等3个督导组,在城区违规遛犬、养犬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了检查劝导。

  在滨河大道,一名中年女性领着一条硕大的德国牧羊犬散步,没有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在此散步的市民惴惴不安。

  在文轩中学门前,一名老人骑着自行车领着一条德国牧羊犬。当时,正值早高峰,路上人流量很大。这条没有任何约束措施的牧羊犬,跟着主人在人流中奔跑,很多行人纷纷躲避。

  在文轩中学附近的运河边,两条黑色的大型犬站在三轮车上,不时冲着行人狂吠。

  城区禁养犬只的规定明确了禁养的32种犬只,另外,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也在禁养范围。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城区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如机关、学校、公园、广场、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市场等公共场所,每日早6时至晚9时禁止遛犬。

  接下来,劝导活动仍将继续。属于城区禁养范围的犬只,犬主应该尽快采取转移等措施。劝导阶段过后,有关部门将集中整治收容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无主犬等。市民若有关于城区养犬的疑问、线索,可致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82187。

    (林志彬 朱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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